发布日期:2025-09-19
一、重修范围
自2024级在校生开始,凡期末补考不及格或缺课时长超过三分之一的课程,如果要取得该课程成绩及学分,均应重修。
二、重修方式
学生可在下学期课表公布后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,经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,自主选择重修方式。重修方式为:一是学生通过自学并参加学校组织的短期辅导;二是安排到其他班级随班听课。
三、重修费用
自2025级学生开始,重修课程按照学分收取重修费。
教务处
2025.9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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