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6年5月份,我校拟面向全校范围开展以下职业(工种)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,现将相关说明公告如下:
一、认定职业及等级
职业名称 | 职业编号 | 工种/职业方向 | 级别 |
电子商务师 | 4-01-06-01 | 网商 | 三级 |
互联网营销师 | 4-01-06-02 | 直播销售员 | 三级 |
轨道交通调度员 | 4-02-01-06 |
| 三级 |
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| 4-08-05-01 |
| 三级 |
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| 4-10-01-01 | 育婴员 | 三级 |
养老护理员 | 4-10-01-05 |
| 三级 |
动画制作员 | 4-13-02-02 |
| 三级 |
口腔修复体制作师 | 4-14-03-02 |
| 三级 |
二、申报条件
1.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0年;
2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4 年。
3.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(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。
4.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以上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5.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(职业技能等级)证书,并取得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6.取得经评估论证的高等职业学校、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(含在读应届毕业生)。
三、认定方式
1.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组成。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答题形式,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方式。
2.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,成绩皆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。
3.考试期间,考生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及相关规定,服从监考(考评)人员管理,如有作弊等违纪、违规行为,将取消其该场次考试成绩,且不予补考。
四、认定时间
认定时间根据报名人数统筹安排。
五、收费标准
职业名称 | 工种/职业方向 | 级别 | 培训费(元) |
电子商务师 | 网商 | 三级 | 280 |
互联网营销师 | 直播销售员 | 三级 | 280 |
轨道交通调度员 |
| 三级 | 280 |
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|
| 三级 | 280 |
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| 育婴员 | 三级 | 280 |
养老护理员 |
| 三级 | 280 |
动画制作员 |
| 三级 | 280 |
口腔修复体制作师 |
| 三级 | 280 |
六、报名要求
1.考生须提供真实、有效的报名材料,如存在虚假、伪造等情况,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及成绩,所交费用及材料概不退还,并对其所获证书作无效处理。
2.报名机构须提前15天将符合申报条件考生的《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请表》、规定格式的电子身份照片等纸质和电子报名材料,送至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中心,同时缴纳有关费用,经审核合格后视为报名成功。
办公地点:图书信息楼421办公室
联系人:宋老师15963693616
教务处
2026年4月